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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子瑜律师 2007年,江苏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(全省10名)。1992年,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;1993年,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。有金融、税务部门工作经历;1995年,专职律师。2006年,宿迁市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;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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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张子瑜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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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文集

乡村振兴需做好的基础工作之水利篇

       目前,正是苏北农村割完小麦栽插水稻的时候,可看到的一幕却让我一番思考。家后有一条东西小沟,之前,新建集中居住小区的时候向东是新的开挖,和东面的河相通,有水。但到我家后面就没有向西开挖。这两天看到的是西面的人家,在后面沟里放置抽水设施,连接塑料软管,通到西边他们的稻田里送水。而庄西头有一条西北向东南的县界河,却没有水,导致他们到这儿来引水。我问了一下,有三四百米的距离。一路损耗水到地头时变成“涓涓细流”了。就这他们仍只能到这里引水,为了不误农时啊。

       建设美好乡村,是从干部到群众的切实需求。但是,万丈高楼平地起。水稻用水,应当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,但是,却不能满足。

       一、开挖沟渠时,就应当考虑到群众的基本需求。本地农田林网、大小道路、河湖沟渠等,应有全局地规划、安排。农村的事,基本上村里就能处理、解决。但是,决策时往往太随意,不能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、解决问题,缺少对本村群众的长期、全局性的考虑。这与乡村干部基本素质有关。群众路线,应是我们从事乡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。

      二、水稻栽插前,乡村干部就应当考虑到本地群众要用水。怎么让群众及时地用上水,这是工作的重点。工作要提前量。加上本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属于干旱少雨的。农村干部更应当及早地考虑到,并采取相应地措施。一句话,还是没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。

      三、以小见大。窥一斑而知全貌。国家把乡村振兴当作一种战略安排。具体落实到基层、乡村,仍是要在国家大的方针政策指引下,做好各项基础工作。农田水利,应当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。需要从基础做起,从细节做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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